《茂名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修订版)》专家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1 来源:茂名市司法局 【字体:

政策原文:《茂名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修订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月3日修订发布《茂名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4月3日起正式施行,有利于深化企业群众监督,保障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必要性。2022年1月11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了《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的通知》,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渠道、评价规则、评价数据、评价处置及评价结果运用。现行有关文件已不适应省最新要求,有必要制定该《实施细则》。

  二、可行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0〕21号)、《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政数〔2020〕11号)、《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GDZW 0059—2022),结合茂名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际,《实施细则》具有准确划分职责、清理不适用条款、规范评价和差评处理流程、可行性高等特点,能够满足茂名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新要求。

  三、合法性。《实施细则》符合各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公开征求群众及相关单位意见,符合省、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新的《实施细则》能推动完善茂名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