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9 来源:茂名市司法局 【字体:

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规范处置可能发生的植物疫情,保障农、林业生产、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养殖业、饲料产业快速发展和临港粮油加工企业的进驻,我市对进口粮食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市委、市政府正积极推进茂名广港码头设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工作。根据《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第五条要求,市商务局会同滨海新区管委会及茂名海关、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和研究修改,形成了《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制度(代拟稿)》,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6号)

  2.《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海关总署2020年发布)

  3.《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第243号总署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4.《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第4号)

  三、《工作制度》主要内容

  《工作制度》章节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与依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能力保障、督查督办等五部分。

  (一)工作目标与依据。本制度明确了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检疫风险联防联控的工作目标、工作依据、基本原则以及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二)组织机构。成立了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人员组成,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职责分工。明确了茂名市进境高风险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口岸经营单位和进口植物及其产品企业主体责任。

  (四)能力保障。针对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技术储备保障、培训保障、宣教保障,明确了牵头负责部门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五)督查督办。建立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了牵头部门、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