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茂名市司法局 【字体:

  2022年,茂名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奋力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市在2021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位列粤东西北第三名,排名比上一年显著提升;3个项目(地区)入选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地区);3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荣获省级以上荣誉18个,其中:茂名市司法局被评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最实举措,全面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一是连续5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中共茂名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二是印发《中共茂名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茂名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茂名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等通知文件,全面部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三是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参加3期政治轮训,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召开50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1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政治轮训共22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组织召开依法治市相关会议。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先后召开3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专章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茂名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茂名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茂名市关于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茂名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部署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会议,研究审定我市2021年度法治茂名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结果。三是深入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抓好《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茂名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贯彻实施。印发《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茂名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茂名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三)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督检考”。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内容列入2022年度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茂名市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细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共收集全市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69份,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做好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抄报工作。我市市县镇三级共有43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了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抄报工作,其中全市党委部门抄报70份、政府部门抄报170份、乡镇街道抄报191份。三是深入推进中央对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针对中央反馈的六大方面问题制定了45条整改措施,对中央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了26项整改措施,对中央反馈的典型案例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四是强化法治建设督察考评。组织6个考核组对5个县区、2个经济功能区和31个市直部门进行了2021年度法治茂名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发挥考核对法治建设的激励、鞭策和导向作用。

  (四)把好心文化融入法治之城,有力彰显茂名城市精神特质。通过“好心书院”平台开展了“好心茂名律师案说民法典”系列宣讲及网络直播活动52期。深入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擦亮“好心茂名”人民调解品牌,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案件26436件,其中调解成功26074件、调解成功率98.6%。创新升级加强调解个人品牌工作室建设,规范建设了24个“好心五老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753件。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市衔接刑满释放人员4263人,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市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1件,衔接和按相关政策落实安置帮教涉黑恶势力犯罪刑释人员187人。

  (五)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成《茂名市城市供水条例》《茂名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配合完成《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工作,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全市7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834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全市组织开展19场次共2036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办理9713个行政执法证;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4件,立案受理183件,已审结139件,督促、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级市办理行政复议案760余件,并对500余件开展了案卷抽检评查。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04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裁定44件,胜诉38件,胜诉率86.36%,督促、协调和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市直政府部门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400余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71件,出庭应诉率68.45%,出庭应诉率翻倍增长。

  (六)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保驾护航。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并公开《茂名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茂名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强化管理和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审查377份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文书或法律文书,涉及金额276亿元,为市政府出具377份共1353条高质量的法律意见,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参与市政府决策、研究会等各种重要事项论证会议111场次,把关政府重要法律事务。为市政府打造了“专职+兼职+值班”的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审查190大项重大决策等以及相关案件的处理,共提出190份(次)共737条法律意见。推动全市282个行政机关100%健全内部法律顾问机构和100%配备内部法律顾问,其中225个行政机关聘请外部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80%。

  (七)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茂名特色普法品牌越擦越亮。一是抓好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11月市委常委会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专题学习,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进行解读;制定了202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共5次分别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约谈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将新的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内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13.9多万人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法新规开展了普法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宣传、实地送法等方式广泛宣传。二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全省率先召开“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总结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动员会,印发《2022年茂名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茂名市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组织成立茂名市“八五”普法规划讲师团为各地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进行授课。三是推动茂名“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活动品牌创新升级。品牌推广由县区辐射至乡村、校园,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四是多措施提升普治实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全市各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活动400多场。打造法治乡村建设品牌,在法治创建中创新将法治文化与非遗文化木偶戏相融合,得到南方日报、省普法网等新闻媒体的推广报道。

  (八)走好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路,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升级。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约24310次;全市办理公证案件12586件、司法鉴定案件6229件,茂名仲裁委办理案件36件。二是强化律师管理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市有60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共131名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约3.2万件次。三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56件、解答来访来电群众法律咨询9838人次。印发《茂名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指引》,为重点人群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153件,办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23件、办结率为100%。

  (九)打造特色社区矫正工作品牌,智慧矫正中心突显新成效。一是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制定了《茂名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现场会,指导各地加快创建工作。目前,高州市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打造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新模式。电白区成立“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驻电白区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电白区检察院与电白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派驻+巡回”检察监督实施方案》并开始实施巡回检察与走访工作。

  (十)严抓疫情防控工作,践行司法行政队伍责任担当。一是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印发《茂名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茂名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为我市疫情防控相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审查研究原茂港区政府办公大楼应急改造为方舱医院工程项目,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土石方工程变更事宜以及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应急采购问题等事项并提供合法性保障。三是做好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冠疫情防控紧急措施知多少》《疫情防控期间公民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知多少》等法律知识摘编,引导社会各界规范参与疫情防控。全力以赴参与抗疫工作。我局先后组织350多人次参与防疫工作,其中参加市统一调配到抗疫前线120人次,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230多人次。

  二、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履行工作职能职责存在一些短板:一是立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滞后性,未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二是对行政应诉工作还要加强协调指导。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程,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正确方向。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实施“一规划两纲要”。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党政机关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高质量立法的引领作用,集中力量完成对立法项目的审查工作。

  (三)完善立法工作制度与机制。进一步规范起草审查过程中听取意见的程序及要求,继续推进建立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立法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立法能力,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立法需求。

  (四)大力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协调联动,强化行政应诉组织指导,及时解决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的不举证、不答辩、不出庭应诉等问题。加强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分析总结,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水平。


  茂名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