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综合查一次”工作,在第一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了《茂名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适时将落实情况报市司法局。
附件:茂名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二批).pdf
茂名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