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关于茂名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0285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茂司函〔2024〕38号
(A类)
陈丽虹委员:
您提出的《援助有“法”,守护“未”来——关于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建议》(第2024028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未成年人法援门槛,简化法援受理流程
(一)推行“三优先”服务机制和告知承诺制,提升未成年人法援服务工作效率。一是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机制。将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免于经济审查。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律师承办,为未成年人提供“即办式”“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未成年人法援工作效率。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简化申请程序,推行邮寄申请、在线预约办理等便捷服务方式,做到“应援尽援”。同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代理工作;与妇联、团委等部门配合做好未成年人抚养费民事案件的代理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92件。二是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制和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告知承诺制。只要未成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其合法权益在茂名市范围内受到侵害的,均可就近选择全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申请,打破法律援助跨区域受理壁垒,让未成年人及其家属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可办、一次办好。按照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告知承诺制。
(二)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律师库,指派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持续调整补充法律援助律师库,确保法律援助律师业务素质过硬,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补贴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调动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积极性,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二、关于拓宽法律咨询专项途径,充实法律咨询专业力量
(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依托“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现全市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907个,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未成年设立了“绿色通道”,通过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优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依托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由省司法厅统一建设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网络平台运营管理,组织有关服务资源进驻平台提供服务。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采购和自愿进驻的方式共组织134名法律服务人员进驻网络平台,每天安排3名法律服务人员在线值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配合省司法厅不断优化完善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申办业务、法治地图、典型案例等板块,方便未成年人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获取综合性法律服务。三是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实时法律服务。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由省司法厅统一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全年“7×24”小时,普通话、粤语、客家话、潮汕话4种语言,并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报警服务台、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平台实现衔接联动。市司法局加强对热线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延伸宣传触角,引导未成年人借助热线平台直达的优势,突破服务地域和服务范围限制,通过热线平台获取实时法律服务。
(二)开展法律咨询队伍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明确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职责,使其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能力。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监督,确保在法律援助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做到保护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关于覆盖刑事全阶段,强化公检法司联动
(一)做好刑事全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未成年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保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获得辩护或法律帮助,对公、检、法等部门通知为未成年人提供刑事辩护的案件,做到及时受理,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责任心强的律师承办案件,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采取定期、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安排律师值班,为未成年在押人员及家属提供法律帮助。
(二)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衔接。市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律师协会的沟通衔接机制,相关部门如发现未成年人有法律援助需求,及时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就近到法援机构申请法援服务,并指派相关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及时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实现公、检、法、司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关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覆盖诉前诉中诉后全阶段
(一)统筹做好案内案外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涉案和案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市检察机关一是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两级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2021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通知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别提供法律援助354人次、382人次、298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140名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实体化运作,加强校园思想道德教育,共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469场,覆盖约68.1万师生,派发《预防性侵害》《预防诈骗》《预防毒品》等宣传手册约8万本,内容涵盖预防性侵、民法典知识、预防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禁毒、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交通安全等主题,以法治规范行为,以法治涵养道德,有力地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突等演练1次,增强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三是举办系列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素养。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五个一”系列活动,涵盖一场共成长的公开课、一次有深度的交流座谈、一堂全覆盖的法治课、一组有亮点的法治快闪宣传、一次近距离的参观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教育事业爱心人士和中小学师生代表、家长代表等45人参与《茂名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2年)现场发布,向社会公众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争取获得社会各方的重视和支持。
(二)开展多元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市司法局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组织法律援助服务志愿者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送法下乡村、送法进校园活动,并结合创文工作,在“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开展“关爱成长 法治护航”“与法同行 走好人生之路”等线上普法活动,对未成年人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提高公众知晓率,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二是市民政系统加强未成年人相关群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市民政系统充分利用创文品牌活动和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契机,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基层工作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等群体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提升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法律意识。2024年3月23日,市民政局联合茂南区民政局在茂南区站前街道朝阳社区举办“关爱保障,护孤成长”创文品牌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观看安全教育片、法律援助政策宣讲等关爱服务活动,并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提升现场儿童安全及法律意识和市民对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2024年6月1日,市民政局联合电白区民政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在电白区水东街道新湖社区广场举办“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组织街道和社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及其监护人,观看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性侵、禁毒等安全教育片,并宣讲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市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均向基层儿童工作者普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和流程。三是市公安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在遭受侵害时敢于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强化偏远地区、城镇和乡村学校以及职业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建设,加强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为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创造便利条件。结合实际制定法治副校长宣讲模板,规范授课内容和频次,推广反拐防骗、防性侵课程,协助学校开展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溺水、防网络有害信息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选派法治副校长476人,深入学校开展安全、法治教育1036场次,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突演练576次。四是市妇联积极主动做好儿童法律援助宣传工作。5月24日,市妇联举办了“五个千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暨“巾帼普法乡村行”宣讲员培训班,围绕法律援助进行了详细解读,130多名市、区(县级市)、镇(街道)妇联干部及所有镇、街道巾帼宣讲员参加线下培训,2000多名村、社区妇联干部及巾帼宣讲员同步参加线上培训。印制5000册精美的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组织各级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宣讲员深入机关、家庭、村居、学校、企业等各个领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妇女儿童群众身边, 进一步增强其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推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深入人心。自启动以来,全市已举办92场法律知识宣传活动,7319人次妇女儿童参与。五是团市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护法维权意识。依托广东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指导求助者依法解决涉法问题,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向求助者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关于打造全方位保障网络,加强体制机制监督
(一)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确保服务高效便捷。全市建立市、县(区)法律援助处6个,在全市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2个,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在全市1906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全覆盖。积极与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联系协调,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分别设立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看守所、监狱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法律援助网络,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方便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就近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
(二)加强督促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市法援机构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通过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和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监管,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按照省厅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做到指派时对承办律师有标准要求、结案时对归档卷宗严格检查验收。对违反法律规定拒不指派或延后指派法律援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机构和承办人进行绩效考核,深入了解案件办理质量,实行案件补贴与承办质量相挂钩制度,按照省级标准发放补贴,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单位官网设置业务投诉通道,公开投诉热线,及时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开展情况的监督,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通过社会监督推动有关人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市司法局:一是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二是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使法律援助覆盖、惠及更多未成年人。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通过组织抽查、交叉评查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管,常态化开展案卷检查、庭审旁听、受援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二)凝聚合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市检察机关: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持续健全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适时协助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保证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同时,监督法律援助制度落实,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抓手,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不断深化。结合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全国巡讲活动,加强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形成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媒体等,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三是进一步促进“六大保护”整体落实。深入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动对“问题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积极融入家庭保护。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促进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促进社会资源统筹与社会责任落实有机衔接,提升社会保护水平。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落实依法治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检察履职发现的突出问题,有力助推“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强制报告落实等相关工作开展。
(三)坚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团市委:一是扩大未成年人服务工作覆盖面。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的宣传推广,通过制作横幅、海报、宣传册等方式让基层镇街的未成年人知悉广东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获取相应帮助。依托茂名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困难帮扶等服务,帮助解决心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同时根据求助者实际情况,协调专业力量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保障。充分发挥广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的作用,针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单,落实法律援助支付补贴,切实为参与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单的律师提供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