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1359”工作思路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为茂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统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别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上汇报我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汇报我市涉外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情况,提请研究《茂名市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汇报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在市长专题会上汇报202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在市政府每季度召开的调度会上,专门汇报阶段性行政执法被行政复议纠错或者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研究改进措施,推动相关工作发展。二是召开全面依法治市相关会议。组织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会议等,学习贯彻中央、省法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三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印发实施《中共茂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茂名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谋划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工作方案》,明确11项针对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要求,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茂名市推广借鉴深圳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经验成果实施方案》,明确18项推广借鉴任务措施,部署因地制宜学习借鉴深圳经验成果,着力打造更多富有茂名特色的法治建设品牌。
二、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协调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期组织学习。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组织举办“茂名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印发《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班的通知》,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活动,共举办43期、43个单位1200人参加了轮训。举办“茂名市2024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班”,市有关单位共58人参加培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完善传阵地管理制度,丰富学习资料。
三、强化政治引领促依法履职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今年以来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等达177项;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举行学习会议1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政治轮训16期。二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市委部署,开展调研并形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茂名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中国式现代化茂名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专题调研报告;局党组成员扎实调研形成16份专题调研报告。制定印发《茂名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全面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月通过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信息化直报系统进行及时、规范填报,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等情况及时、规范填报。做到逢问必录、应录尽录、应报尽报,切实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局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影响司法公正、依法办案的内部因素,并要求重点业务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凡是违反“三个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责任机制,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互认共享。茂名粤执法采取智能化、模块化建设,平台与统一身份认证、法人库、人口库、电子印章、粤信签、粤政图、粤政易等“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联通,实现相关数据共享与应用,为一线执法人员赋能减负。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升专业化涉外法律服务,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和设立“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选派11批共21名律师参加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面向全市外经贸企业开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主题的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加强律企互动交流合作。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完成《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审查工作。对实施已满3年的政府规章进行梳理,对3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组织选取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二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备案工作,共完成12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区(县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3份,审查其他文件共157份;对市政府已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实现报备率100%、及时率100%。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市政府文件38份。三是强化文件及决策管理。持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编制公开《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当好法律参谋助手,审查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文书或法律文书281份(涉及金额407.06亿元)、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849条,参与市政府决策会、论证会等重要涉法活动192场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协作联动机制。在每季度市政府召开的全市行政执法调度会上,督促指导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剖析行政执法被行政复议纠错或者行政诉讼败诉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二是推进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全市235家行政执法主体100%上线,线上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共4.32万件。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督工作。全市已有23个行政执法领域公布388项减免责事项清单,实行减免责案件3852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定实施《关于规范运用非强制性监管手段的指导意见》《茂名市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四是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走深走实。全市112个镇街累计上线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95万件。
(四)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统筹、指导,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56件,较2023年同比增长100%,“复议维权”深植民心;打造系统治理、类案监督、个案办理有机统一的行政复议监督新路径,施行行政复议案件“一季度一通报”和“一案一提醒”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复议附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将行政复议法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完成对行政复议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启动2024年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定制拍摄播放“行政复议在身边”微视频宣传片、深入基层社区和产业园区宣传,提高行政复议群众知晓度。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府院联动,深入推进行政诉讼互联互动新机制,印发《关于成立茂名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方案》,建立“茂名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搭建综合性纠纷解决平台,举办全市首届府院联动同堂培训,发布首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深化打造“法院+司法行政+行政机关”府院联动新模式。
(五)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督导工作。召开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动员会,部署动员迎检工作。对责任单位开展了2轮法治建设实地督导,推进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工作。2023年度我市首次获评“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8名、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2名。分别制定2023年度法治茂名建设考评办法、依法行政考评和政务诚信考评办法,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和实地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了考评指挥棒的作用。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茂名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抓好贯彻实施,结合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关要求,制定《2024年茂名市人民政府学法计划》,全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完成专题学法 次。
五、存在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件仍然存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不准确、过罚不当、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仍然薄弱;二是涉外法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需健全完善,涉外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仍须加强;三是行政复议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工作队伍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保障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全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完善涉外法治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涉外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夯实涉外法治人才基础,探索建立全面依法治市法治人才库。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培养,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协调配足镇街执法队人员,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平台普及应用工作。
(五)持续推进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深化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深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理念,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效;加强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
茂名市司法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