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综合查一次”工作,经收集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的“综合查一次”事项,编制《茂名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适时将落实情况报市司法局。
附件:茂名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pdf
茂名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