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茂名市现场审核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 【字体: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在茂名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填报信息

  申请人应于2025年7月7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申请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并预约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流程后,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网上申请时所选择的“申请地”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及后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城市。

  申请人网上申请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证书编号(注意区分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如毕业院校发生更名的,请填写毕业证所载校名,学习经历一栏内容要与毕业证所载信息保持一致。)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茂名市司法局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选择在茂名现场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应于7月14日—16日9:00—11:30,15:00—17:00,按照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时预约的时间,本人亲往茂名市司法局二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办理资格申领和信息核验事宜。地址: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大院,咨询电话:0668—3395978。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如证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尽快补办或更换。资格申请期间可持有效期内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

  注意:后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须凭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温馨提醒:请申请人提前检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本人身份证所载姓名和出生年月信息是否一致;检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载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等信息是否一致。

  注意:需适用“老人老办法”报考政策人员,请同时提交本人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原件。

  3.特殊情况下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查询结果、认证报告中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或有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情况的,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记载有对应变更事项的户口簿、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等。

  (2)根据审核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3)申请人因出国留学、因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办理申请审核事项的,请于7月14日前工作时间拨打0668—3395978与茂名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可申请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上述原因申请委托代办的,除提交上述指定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双方手写签字委托书(写明委托事由、委托办理事项、本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本人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签章页);因病住院的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注意:仅限于委托办理现场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材料事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需申请人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代领。

  上述材料原件(除委托书外)经工作人员审验后复印或扫描存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温馨提示: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茂名市司法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