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⑨|1天了却10年烦心事 ——茂名市司法局牵头帮助改过自新群众回归正常生活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茂名市司法局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转化为群众满意的笑脸。
一串充满喜悦心情的感谢信息
4月17日,市司法局许科长的微信收到王先生的一连串感谢信息:“户口问题已经处理好,往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少了很多歧视,万分感谢。”……随后,王先生发来新户口本的照片,上面不再标注“XX监狱刑满释放”字样。
一个万般无奈的求助电话
4月16日上午9时许,许科的办公电话接到一位陌生男子的求助电话:“我是一名刑释人员,因2011年出监时办理的户口本上被标注‘XX监狱刑满释放’字样,这十年来在社会上办事常常受到他人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现在小孩都没有幼儿园肯接收,希望您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一份紧急工作函展开协调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急群众之所急,当好群众贴心人。当即便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地区同类问题的处理办法。据查,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在户口本上注明服刑人员信息,各地户籍部门一般在刑释人员户口本上标注“其他原因迁入”或监狱所在地地名迁入。刑释人员作为一名合法公民,理应平等对待,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立即下发《关于XX户籍人员王XX要求户口簿取消标注“刑满释放”字样的函》,当日下午,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赶赴求助群众户口所在地信宜市与当地公安部门领导进行座谈协商,信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当天落实到位,了却困扰求助群众10年的烦心事。
一份应该一直在线的关怀和温暖
刑释人员落户,不在户口簿上注明“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迁入”等字样,并非“消案底”,公安机关可根据内部档案进行掌握和管理,而是避免让刑释人员受到社会歧视,更好地融入社会,走上良性轨道,降低重新犯罪率。茂名市司法局作为全市社会重点人群工作的牵头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了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也提高了群众对我们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接下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采取系列措施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