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行复〔2020〕4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茂名市司法局 【字体: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茂府行复〔2020〕4号

  申请人:黄**,男,汉族,19**年8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8119**0821****,住高州市长坡镇西坑冷***。

  被申请人: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梁世廉,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粤茂交罚〔202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依法已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本府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损害国家、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且符合法律的规定,本府同意申请人撤回其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0年4月7日